本报北京11月4日讯38岁的杨先生从法官手中接过自己三年的工资2.7万元后,激动地对记者说:“几年了,真没想到今天终于把钱要回来了。”昨天下午,北京市二中院对北京市天联科技总公司涉及的34案集中执行。分别发还19位个人和11个公司、企业和银行欠款556万元。
天联公司自1996年因借款到期不能还款付息分别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等11个银行和企业产生借款合同纠纷。不仅如此,因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员工工资及相关补贴,并擅自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天联内部也产生了劳动争议。经法院判决,天联公司应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以及19位员工解除的劳动合同也应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相关补贴,共计7300余万元。负债累累的天联公司索性来了个置之不理。接到当事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后,二中院立即对当时已停止生产、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天联公司的厂房及设备予以查封并委托进行拍卖,拍卖款共计556万元。在昨天的执行中,19名员工全额领到了天联所欠的工资等共人民币36万元,11个单位依情况予以全额发还和按比例发还,最多的领取了278万余元。